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6年7月24日至7月30日在武汉体院举行
二、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院校、香港特别行政区。
三、竞赛项目:
蹼泳:
5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X100米、4X200米
屏气潜泳:
50米
器泳:
100米、400米、800米
四、 参加办法:
(一)除省一级代表队可报名参赛外,其余省级队及地区代表队则自费参加比赛,(但必须经省一级体育局同意)。
(二)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教练兼机械员1名,运动员不限。
(三) 青年运动员年龄限制在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 参加项目:
1、 50米、100米、200米蹼泳及器泳项目(除接力外)每队限报运动员2人,400米、800米、1500米蹼泳及器泳报项不限。
2、 每名运动员所报项数不限。
(五)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必须是中国潜水运动协会会员,香港及外队以报名单为准。
五、 参赛办法:
(一)照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蹼泳竞赛规则》进行。
(二)运动员必须按报名项目和规定的录取名次参加预、决赛,违者将取消比赛资格。运动员报名后无故不到赛区参加比赛,将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三)比赛项目按竞赛日程表执行。
(四)接力比赛的泳道安排由各队领队在教练员领队裁判长联席会议上抽签决定。
(五)以各队在各单项比赛成绩和接力成绩以所获金、银、铜牌数量排列团体名次。
六、 裁判员:
主要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选派,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选派。
七、 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位均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
(二)男、女团体总分分别录取前3名,由大会给予奖励。
八、 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于7月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打印形式的报名表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和武汉体育学院竞赛处。逾期报名,以不参加论。报名表寄出后,不得补充或更改。
(二)7月24日到武汉体育学院蹼泳锦标赛组委会报到。报到时必须递交2006年运动员身体检查证明、意外伤害保险和运动员注册证。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九、竞赛器材
竞赛器材设备(充气设备除外)自备。
2006全国蹼泳锦标赛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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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 |
上午 |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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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m蹼泳 男子 预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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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m 器泳 男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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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m 潜泳 女子 预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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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m 蹼泳 女子 决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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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m 蹼泳 男子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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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m蹼泳 男子 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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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m蹼泳 女子 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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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m 潜泳 女子 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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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m 器泳 男子 决赛 |
4×200m 蹼泳 男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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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0m蹼泳 女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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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 |
上午 |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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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m 蹼泳 女子 决赛 |
50m 蹼泳 女子 决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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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m 蹼泳 男子 决赛 |
400m器泳 男子 决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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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m蹼泳 女子 预赛 |
100m 器泳 女子 决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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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m蹼泳 男子 预赛 |
100m 蹼泳 男子 决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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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m 器泳 女子 决赛 |
4×200m 蹼泳 女子 决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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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 |
上午 |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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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m 潜泳 男子 预赛 |
50m 潜泳 男子 决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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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m蹼泳 女子 决赛 |
400m 器泳 女子 决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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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m蹼泳 男子 决赛 |
800m蹼泳 男子 决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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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m蹼泳 女子 预赛 |
100m蹼泳 女子 决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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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0m蹼泳 男子 决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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